兴宁市叶塘人民公园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叶塘人民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兴发改投审[2022]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上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休闲道路、党建宣传广场、篮球场、坐凳等公园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设计内的工程量。
2.2 招标范围: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343.56万元;
2.4 建设地点:叶塘镇圩镇塘南路与西环路交汇路旁;
2.5 建设工期:90天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包工程质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拟派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 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现场登记(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采取现场登记:
4.1 凡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4.1.1发售登记表(可从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4楼/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登记获取);
4.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登记时间:2022年 4 月 6日至2022年4月 8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4楼/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 15 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到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4楼/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4楼/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投标保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 兴宁市叶塘镇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4楼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53-228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