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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罗浮镇道路清扫与垃圾收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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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53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20日18:58:17 打印此页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C2024-CG01003

    项目名称:兴宁市罗浮镇道路清扫与垃圾收运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5,10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宁市罗浮镇道路清扫与垃圾收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145,105.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兴宁市罗浮镇道路清扫与垃圾收运服务项目3(个)详见采购文件2,145,10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罗浮镇道路清扫与垃圾收运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罗浮镇道路清扫与垃圾收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2024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4楼(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电子开标)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4楼(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有关事项提醒:

    (1)由供应商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2)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大厅”,并留意办理相关流程、事项。

    (3)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流程、事项,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按照云平台系统要求及本项目投标人须知有关条款执行。

    6.供应商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时,请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不全或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完成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宁市罗浮镇圩镇桥南5号

    联系方式:0753-3451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新金街7-3号4楼

    联系方式:0753-2288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梁工

    电  话:0753-2288970

    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