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永和镇永星村石鼓寺、沙坪村委会大楼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宁市永和镇永星村石鼓寺、沙坪村委会大楼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800平方米,装机容量166KW;主要设备: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开关并网箱、钢结构、电力电缆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预计年发电量约5万度。
3、工程地点:兴宁市永和镇永星村石鼓寺、沙坪村委会大楼
二、招标过程情况
1、报名情况
本次招标由梅州市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有关工作。本项目向宁波顺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杰斯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尧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梅州市恒绿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汇能光电工程有限公司,6家企业发放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情况
(1)递交投标文件情况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2月17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招标人在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接收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共有6家投标人递交了报价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
(2)开评标情况
①招标人于2021年12月17日15:30时在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开标过程在监督人员全程见证下进行(《开标记录表》)。
②评标依据
招标人根据评标办法采用平均值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接近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经评审符合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经评审符合的投标报价超过5家(含)则去掉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
三、评标结果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经审查,宁波顺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杰斯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尧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梅州市汇能光电工程有限公司5家单位均通过了资格审查,其中梅州市恒绿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了算术平均值的计算。《详见评标基准价表》
(三)评价排名及中标候选人推荐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汇总了投标单位的排名及候选人的推荐,并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进行了排序。《详见评价排名及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分别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梅州市汇能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91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杰斯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89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波顺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799500.00元。
广东建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